庞某,男,2014年1月因盗窃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在缓刑考验期内,违反法律法规,于2014年8月因涉嫌敲诈勒索被抓获;冯某、杨某2015年3月因非法持有枪支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在缓刑考验期内不以此为戒,违反法律法规,2015年4月又因非法持有枪支被抓获。
我院监外执行检察科在发现情况后,一是立即建议司法机关向原判法院提出收监执行建议,均被采纳;二是介入了对3名缓刑再犯罪案件的办理,对其依法提起公诉,监督法院审理判决;三是对三名再犯罪人员进行了见面谈话,了解其再犯罪的根源,向司法机关发出检察建议,要求司法机关总结经验教训,加强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再犯罪现象的发生,以维护社区的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