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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家损失怎么办 民行检察来帮忙
2017-03-17 00:00:00   来源:     作者:  点击:

“真是想不到,检察官不但帮我们追回了被盗现金,还帮公家讨回了损失!检察院那个民行科就是行!”达川区人民医院的“白衣天使”们议论纷纷。这是怎么回事?话要从头说起,原来是这样的:2016年9月1日凌晨,蒋某某伙同他人在达川区汉兴北街的达川区人民医院,以撬窗的方式进入该医院收费二室盗窃收费室的保险柜,将保险柜抬到该楼层的厕所,通过厕所窗台、围墙将保险柜搬离医院,后搭乘出租车将保险柜搬运到达川区赵家镇断石村高速公路下的草丛中,用錾子对保险柜进行破坏,后拿走柜内现金人民币54110元。9月2日早上6时许,蒋某某等三人在大竹县汽车站乘坐开往福建泉州的大巴车,行至湖北省鄂州市华容区境内,被当地公安机关抓获归案,后从被告人蒋某某身上搜缴被盗现金51785元。蒋某某实施盗窃,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可是蒋某某在实施盗窃犯罪过程中,采取破坏性手段致使保险柜受损,这个“公家”的损失怎么办?达川区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科的检察官们得知这一情况后,立即介入,积极协助公诉检察官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蒋某某赔偿因盗窃行为造成的保险柜损失1650元。近日,达川区人民法院作出了判决:被告人蒋某某赔偿被害人达川区人民医院被损坏的保险柜损失1650元。“公家”的损失得到了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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