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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川区检察院司法救助外加心理疏导“双保险”护航性侵被害未成年女学生
2017-09-06 00:00:00   来源:     作者:  点击:

日前,达川区检察院未检科联合控申科依法对一起性侵案件的刑事被害未成年女学生谢某开展司法救助,对谢某给予国家司法救助金1万元,同时对其开展心理疏导,彰显了检察机关服务群众和对未成年人的人文关怀。我院未检科在审查该案时,了解到被害人谢某系在校五年级学生,年幼时父亲因病去世,母亲常年在外务工,从小跟随年迈的奶奶生活,在后续调查中发现其家庭系我区建档立卡贫困户,经济十分困难。未检科初步认为谢某的家庭经济情况符合司法救助情形,遂第一时间把该情况通报控申科,经我院检委会研究决定给予谢某1万元的司法救助。近日我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王敏带领控申科、未检科干警和心理咨询师组成的救助小组前往达川区百节镇宝林村展开司法救助工作,并邀请达州市达川区政法委领导、人大代表陶思官、达川区政协委员陈娟和谢某的奶奶及其所在村委会工作人员全程参与。谢某的奶奶说经历此事之后,谢某变得沉默,不爱说话。针对谢某的实际情况,我院已经取得国家三级心理咨询师的未检科干警,通过谈话交流,一步步与谢某拉近距离,引导其打开心扉,克服自卑心理,走出阴霾。还教授谢某要积极与他人沟通交往,也要学会保护自己,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同时也叮嘱谢某的奶奶,与谢某要多沟通、多交流、多开导,加强关心,以便更好地帮助其放下心理包袱,重新开始新的生活。 政法委领导和人大代表对我院司法救助和心理疏导给予了充分肯定。此次司法救助和心理疏导也是我院未检工作立足“六个落实”,精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办理特别程序的又一典型践行,取得了良好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舆论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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