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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一黑恶势力公开宣判,最高获刑20年!
2020-09-22 00:00:00   来源:     作者:  点击:


     9月20日,达州市达川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陈某某、曾某某等32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非法拘禁罪、聚众斗殴罪一案,经达川区人民法院依法审理后,作出一审判决。该案系省检察院、省公安厅挂牌督办案件,该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组织、领导者陈某某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寻衅滋事罪、聚众斗殴罪、敲诈勒索罪、非法拘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十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余组织成员分别被判处十五年至一年六个月不等的刑期,并处没收个人财产或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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