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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川区委出台深入推进公益诉讼工作意见
2018-01-19 17:18:00   来源:     作者:  点击:

近日,达川区委区政府以两办名义下发了《关于深入推进公益诉讼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全区各乡镇街道和机关部门遵照执行。该《意见》根据省委有关文件精神,结合达川区实际,进行了相应细化,更具指导性操作性,对推进全区公益诉讼工作具有十分重要意义。 一、主动汇报赢得区委重视支持。高检院关于全面开展公益诉讼工作通知下发后,特别是川委办(2017)48号文件出台后,区检察院主动及时向区委及区四大班子报送《关于全面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的情况报告》,得到区领导的高度重视,市委常委、区委书记许国斌,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孙忠,区委副书记覃永利,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梁经明,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江孔成等领导先后作出重要批示,要求检察机关加大工作力度,全力开展好公益诉讼工作,区委将坚决予以支持。同时,要求区检察院根据省委文件精神,尽快拟制细化意见以区委名义下发。我院立即根据省委文件精神,结合达川实际,代区委草拟了《关于深入推进公益诉讼工作的实施意见》送审,区委全部采纳我院草拟文稿内容,并正式下发全区。 二、细化措施明确责任突出操作。该《意见》与省委48号文件在“工作任务和程序”部分基本一致,规定比较明确,未作细化;在“工作机制”部分,一是明确了联席会议由区检察院提议和召集,每半年一次或不定期召开;二是明确了联席会议根据需要可以邀请行政机关以外的其他区级部门参加;三是明确了由区法制办统筹行政机关与检察院衔接事宜,法制办及行政机关开展行政执法专项调查时,应当邀请检察院参加。在“保障措施”部分,一是明确了由区委改革办、依法治区办、法制办负责公益诉讼工作的整体谋划和推进;二是明确了由区财政局要对公益诉讼相关费用进行年初预算保障;三是明确了由区委目督办负责将公益诉讼相关工作纳入区委综合目标考核。 三、着力推动区委《意见》落地落实。该《意见》出台后,我院目前正积极筹备第一次联席会议,拟通知文件中涉及各有关部门全部参加,进一步理清各部门职责要求,明确落实文件的要求和期限,在达川区真正形成党委坚强领导、人大政协有力监督、政府及行政执法部门大力支持、其他各相关部门各司其职、检察机关着力推动的公益诉讼工作大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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