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促发展 公益诉讼保安全
2022年6月是第21个全国“安全生产月”。达川区检察院为认真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八号检察建议,对辖区内瓶装液化石油气充装站及部分销售点进行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切实维护辖区内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
近日,达川区检察院对辖区内瓶装液化石油气充装站及部分销售点在经营过程中是否存在安全隐患进行现场走访,发现所走访的瓶装液化石油气充装站及销售点均未对燃气用户进行使用登记;未对所使用气瓶进行定期检测和维护;未对燃气用户实行配送经营。部分销售点未办理营业执照和经营许可证,负责人未经过任何安全教育和技能培训,其销售点内未建立有任何燃气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燃气安全评估和风险管理体系。而相关行政机关在对其日常检查过程中流于形式,安全检查记录与实际存在的问题不符,且在本院进行现场走访前安全隐患仍然存在。
对此,我院结合现场检查情况已对相关行政机关未依法履行职责的行为以行政公益诉讼进行立案,后续本院将继续调查并依法向相关行政机关发出诉前检察建议书,督促其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