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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州市达川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2-02-18 16:43:44   来源:     作者:  点击:

达州市达川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达州市达川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2021年工作回顾
2021年以来,达州市达川区人民检察院在区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监督、支持下,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学笃用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区委各项决策部署和检察工作总要求,紧紧围绕达川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稳进、落实、提升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全市检察机关目标绩效考核第一名的优异成绩。
一、聚焦中心,高站位服务社会发展大局
(一)服务好重大工作部署。积极参与“双报到”、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等工作,全院干警参与志愿服务覆盖率100%。持续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起诉污染环境、非法捕捞水产品等破坏环境资源犯罪30人,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6件。巩固扩大脱贫攻坚成果和实施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派出两个驻村工作组入驻米城乡开展乡村振兴工作。
(二)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制定《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最大限度保护企业、支持企业、服务企业。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严厉打击破坏营商环境类犯罪,批捕22人,已起诉18人。坚持“慎捕慎诉少羁押”司法理念,对涉案企业负责人做到能不捕的不捕,能不诉的不诉,能判缓刑的就提出缓刑量刑建议。全年不捕5人,不诉2人,不捕率、不诉率同比刑事犯罪分别高出10.2%和9.5%。依法对达川区“返乡创业明星”宋某某涉嫌滥伐林木罪进行公开听证,并作出不起诉决定。
(三)常态化抓好疫情防控。积极投入全区疫情防控大局,派员参与帮扶乡镇、社区疫情防控宣传和疫苗接种排查等活动2000余人次,督促群众做好疫情常态化防护措施,全面筑牢“新冠”肺炎免疫屏障。加强机关及干警日常防控,常态化落实好戴口罩、扫码登记、应急保障及出行报备等防控工作。
二、担当作为,高水平推进法治达川建设
(一)严厉打击刑事犯罪守护民安。坚持“为民司法”办案理念,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依法批捕犯罪嫌疑人390人,起诉542人。其中,批捕故意杀人、抢劫、强奸等暴力犯罪28人,已起诉23人;批捕“两抢一盗”、电信诈骗等侵财犯罪94人,起诉141人。依法办理公安部督办的“509”特大跨境电信网络诈骗案,涉案金额逾1.4亿元,85名被告人一审均获刑。批捕“黄赌毒”等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犯罪222人,起诉276人;批捕涉枪、涉爆等危害公共安全犯罪16人,起诉68人。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1]要求,批捕危害食品安全犯罪3人,起诉5人,努力提升群众安全感。
(二)法治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坚决严惩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批捕23人,已起诉18人。“零容忍”性侵未成年人犯罪,犯罪嫌疑人全部被批捕、起诉。严格落实办理涉未成年人案件特别程序,对涉罪未成年人不捕16人,不诉11人,帮教挽救35人,封存犯罪记录14条。最大力度救助被害未成年人5名,发放救助金3.8万元。支持起诉撤销监护权1件。联合达川区、高新区公安分局及卫生健康局建成“达川区未成年人一站式询问救助中心”,得到省院冯键检察长、市委政法委孙骏书记等领导高度评价。深入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20余场,覆盖师生约两万余人,着力提升中小学生法律意识。
(三)深度参与促进区域社会治理。严格落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制度,创新开展检察长“套餐+点餐”预约接访制度[2],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急难愁盼”问题15个,成功化解反复上访3年之久的柏某某刑事申诉案,全力实现将矛盾化解在当地。认真开展“司法救助+精准帮扶”活动,为15名刑事被害人和事实孤儿,发放救助金12.8万元。邀请代表委员、人民监督员、基层群众等对7件关注度高且有争议的案件公开听证,让检察正义可感可触。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对奥运未来城一小孩因放鞭炮引爆窨井盖事件[3]依法提出检察建议,被最高检肯定并获评为“全国落实‘四号检察建议[4]’十大典型案事例”。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以《民法典》《未成年人保护法》等为主题强化法治宣传,营造法治化社会氛围。
三、精耕主业,高起点谋划发展四大检察
(一)突出工作重点,持续做优刑事检察。建立健全扫黑除恶常态化机制,持续巩固专项斗争成果。提前介入职务犯罪案件7件,依法起诉7人,为国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216.6万元。监督立案25件,纠正侦查活动违法18件,追捕18人,追诉21人,提出抗诉2件;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对37人提出变更强制措施意见均被采纳。纠正社区矫正服刑人员脱漏管4人,办理的沈某某脱管监督案获评“全省检察机关社区矫正法律监督优秀案例”。认真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认罪认罚办理刑事案件616人,适用率达91.9%,提出确定刑量刑建议585人,量刑建议采纳率达98 %。
(二)强化精准监督,做细民事行政检察。深入贯彻落实高检院关于“做强民事检察,做实行政检察”决策部署。办理生效裁判监督案件9件,发出再审检察建议8件,法院已采纳并裁定再审5件,提请市院抗诉2件;办理民事审判程序违法、民事执行活动违法及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案件22件,发出检察建议21份;释法说理做好息诉服判工作24件;办理民事支持起诉案件14件,成功帮助12名农民工追回劳动报酬17.3万元。民事行政检察工作获省检察院肯定。
(三)树牢共赢理念,做好公益诉讼检察。坚持把诉前实现维护公益目的作为最佳司法效果,办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37件,制发诉前检察建议37份,整改率达100%。成功督促乡镇依法收集、运输、处置固体废物并修建规范性垃圾池1个;29个乡镇及街道办对辖区永久基本农田位置、范围进行公告并设立保护标志500余个。办理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9件,督促相关侵权人增殖放流鱼苗3万余尾,赔偿支付生态资源补偿费7万余元,切实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四、固本培元,高标准淬炼锻造检察铁军
(一)政治引领铸忠诚。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党组中心组学习会、“大学习大讨论大调研”等活动,组织干警深刻感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的训词精神,教育引导干警始终胸怀“两个大局”,牢记“国之大者”,筑牢“绝对忠诚”,带头做到拥戴核心、维护核心、捍卫核心。
(二)求真务实强本领。组织干警参加各类业务竞赛和检察官学院业务培训20人次,4名干警获“业务能手”和“优秀学员”称号。定期举行疑难案例研讨,全面开展案件质量评查,着力提升干警办案水平。深化运用“检答网”智库、庭审观摩等形式,推动干警法律理论与检察实务双提升。优化表彰机制,每季度坚持评选 “检察之星”,激励干警拼搏奋斗、创先争优。
(三)从严治检促作风。始终坚持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制度。深入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全面开展“清案子”活动,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5]。常态化落实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坚持“逢问必录”,共填报重大事项35件,全力确保检察权规范、廉洁运行。强化机关纪委监督作用,自觉接受派驻纪检组监督,队伍纪律作风持续好转,司法办案更加规范。
各位代表!一年来,我们始终坚持党的绝对领导,自觉强化政治机关意识,主动向区委报告重大、敏感案(事)件10余次,4项工作获区委主要领导肯定批示;始终接受人大政协监督,树牢“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意识,专题报告检察工作5次,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检务活动50余人次;始终强化检察信息公开,发布重大案件信息129条,程序性信息925条,公开法律文书317份,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各位代表!一年来,我们勠力同心、担当奋进、攻坚克难,先后有16个集体,14名个人获得区级以上表彰,其中3名个人被记市、区级“三等功”,4名个人获省级表彰,1个集体、1名个人获国家级表彰。这些成绩的取得,得益于区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得益于区人大、政府、政协的监督支持,以及社会各界的关心帮助。在此,我代表区检察院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各位代表!面对党的建设新要求,区域发展新格局,人民群众新期盼,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检察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服务保障大局的精准度、贡献率还有待提高;二是四大检察职能的平衡发展、监督刚性还有待加强;三是干警依法履职的专业素养、监督能力还有待提升。我们将高度重视,正确对待,切实解决。
 
2022年工作思路
2022年,区检察院的总体思路是:坚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践行《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大力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融入和服务新发展格局,扎实抓好省委、市委、区委重大决策部署落实,坚持“奋进达川、先行示范”工作基调,围绕“重塑产业、更新城市”首要任务和“一核两区六组团”战略布局,依法、全面、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为建设现代服务业集聚发展高地,打造城市型经济先导区,奋力打造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北翼振兴战略支点贡献达川检察智慧和力量,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胜利召开!
(一)坚持党的领导,持续发力服务达川高质量发展。紧扣区委重大决策部署,突出围绕“产业突破、重点项目、城市建设”等攻坚提速年活动,找准法律监督切入点,提供更多优质法律保障与服务。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积极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助推达川产业经济发展提档升级。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工作,持续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全力助推文明城市创建。充分发挥检察建议助力社会治理,当好党委政府法治参谋助手。
(二)践行为民宗旨,着力满足群众美好生活需求。聚焦“平安达川、法治达川”建设,严厉打击盗抢拐骗、黄赌毒等普通刑事犯罪和互联网金融、电信网络诈骗等新型刑事犯罪。深入落实司法责任制改革,完善“捕诉监防”一体化工作机制,强化对老年人、妇女儿童、农民工等弱势群体司法保护。积极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坚决贯彻“可用尽用、应用尽用”要求。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全力化解社会矛盾纠纷,让人民群众真满意、真高兴、真幸福。
(三)深耕主责主业,着力提供更加优质检察产品。抓重点、扬优势、补短板。突出完善全方位、立体化刑事检察监督体系,抓严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打击和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保护,抓好民事执行和虚假诉讼专项监督,抓实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和行政非诉执行检察监督,抓常“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和公益诉讼五大等外领域探索,全面充分平衡发展好“四大检察”。
(四)加强队伍建设,着力夯实检察事业发展根基。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扎实开展“四心”作风问题教育整顿和“三树三创”干部作风整顿专项活动,着力提升检察队伍忠诚品格。加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转化,健全执法司法监督制约机制,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检主体责任。统筹抓好干警教育培训,适时组织技能培训和岗位练兵,注重培育一批检察办案能手。持续推进评先选优,积极在表彰奖励、重大贡献、创新工作上求发展、求突破,推动达川检察取得新的更大成绩。
各位代表!百舸争流千帆竞,奋楫扬帆谋新篇。我们将在区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区三届二次党代会精神,全面执行本次大会决议决定,以更加饱满的激情,更加昂扬的斗志,更加务实的作风,担使命、践初心、展作为,为达川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喜迎党的二十大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胜利召开。

注  释
 
[1]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指用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来切实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
[2]检察长“套餐+点餐”预约接访制度:指我院创新制定的每周三固定安排检察长(副检察长)接访的“套餐制度”和信访人自主选择检察长(副检察长)接访的“点餐制度”。
[3]窨井盖事件:指2021年1月底,达川区奥运未来城小区,一名8岁小孩将点燃的爆竹丢进窨井盖内引发爆炸,引发社会强烈关注。我院高度重视,立即派人现场走访调查,查明化粪池内可燃性气体浓度过大是此次事故发生的基础条件,火源靠近化粪池是直接原因。恰逢临近春节、学生放假,为避免窨井盖爆炸再次发生,推动窨井盖安全管理工作长效长治,我院分别向达川区教科局、杨柳街道办及所涉物业管理公司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强化学生安全教育、烟花爆竹销售管理、窨井盖安全隐患排查,共同守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最终,三家单位均积极整改落实,建章立制,受到群众一致好评。
[4]四号检察建议:近年来,窨井“吃人”“伤人”事件频发。2020年4月,最高人民检察院为了推动有关部门重视窨井盖安全问题,消除公共安全隐患,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出“四号检察建议”。
[5]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指《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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