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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度部门决算分析报告撰写提纲 (基层单位版)
2021-04-15 16:32:00   来源:     作者:  点击:

一、单位情况

(一)基本情况。

1.主要职能。

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人民检察院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人民检察院的职权主要有以下几点:

1)、对于叛国案、分裂国家案以及严重破坏国家的政策、法律、政令统一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行使检察权;

2)、对于直接受理的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犯罪案件,进行侦查;

3)、对于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等侦查机关侦查的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逮捕、起诉或者不起诉。并对侦查机关的立案、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4)、对于刑事案件提起公诉,支持公诉。对于人民法院的刑事判决、裁定是否正确和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5)、对于监狱、看守所等执行机关执行刑罚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6)、对于人民法院的民事审判活动实行法律监督;

7)、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出抗诉;

8)、对于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

2.机构情况

四川省达州市达川区人民检察院(本级)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本单性质属于行政单位,无下属二级单位,目前有一个非独立预算的单位内部派出机构“河市检察室”。

3.人员情况

    我院目前中央政法专项编制数69名,实有67人;工勤编制数9人,实有7人;另有供给关系已转至我院的派驻纪检监察组人员3人;聘用制书记员编制数28人。

(二)当年取得的主要事业成效。

做优刑事检察。坚持打击犯罪、社会治理同步推进,依法批捕故意杀人、两抢一盗等刑事犯罪359人、起诉752人,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593人,适用率为85%,量刑建议采纳率为94%。深化检监协作,提前介入职务犯罪案件4件5人,依法起诉7件7人,移送司法工作人员职务犯罪线索2条。加大新型犯罪打击力度,起诉利用网络电信实施犯罪65人。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批捕涉黑恶犯罪案件89人、起诉99人、移送保护伞线索51条,办案团队获达州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集体,4名干警被表彰为扫黑除恶先进个人周磊套路贷恶势力犯罪集团案在全省检察机关作经验交流发言。

做强民事检察。建立多元化民事检察监督格局,审结民事生效裁判监督15件、民事审判程序违法监督10件、民事执行活动监督6件。办理支持弱势群体起诉案件8件,帮助农民工追讨工资16.8万元、农村老人追索赡养费2万余元。精准监督达州市青山能源有限公司11件虚假诉讼案,在全省检察机关作经验交流发言。田某某监护权剥夺案,入选2016-2020年度达州市十大法治建设创新实践案例,并被四川电视台《视点黄金30分》栏目采用播放。

做实行政检察。积极开展行政检察监督专项活动,办理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案件5件、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案件1件。在区法院创新设立民事行政检察接待,前移群众申诉端口;发放1万份《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告知手册》《民事行政诉讼申请监督书范本》,强化当事人申请检察监督告知权利。

做好公益诉讼。以专项活动为依托,聚焦4+1领域” ,办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41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39件,督促行政机关没收违建别墅2栋、清理违规使用公共租赁住房70余户、追缴服刑人员养老保险4万余元,促进2家网络餐饮服务平台30余家乡镇小作坊小经营店合法经营、2家知名酒店二次供水规范管理。与达川区、高新区自然资源部门建立公益保护一体化工作机制,督促追缴国有土地使用出让金5000余万元。加大扬尘污染治理力度,依法对未充分履行职责的区住建局提起行政公益诉讼。

维护未成年人权益。依法批捕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犯罪8人,起诉10人;坚持双向保护政策,对涉罪未成年人不捕6人、不诉5人、提供法律援助24次、封存犯罪记录26条。深化法治副校长制度,实现班子成员及未检干警担任辖区中小学校法治副校长全覆盖,开展法治进校园主题宣讲活动9次。组织11家单位召开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专项行动联席会,与区公安局、卫健局建立未成年人一站式询问、救助中心,编制《达州市达川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白皮书(2018-2020)》,推动构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大格局,获区四大班子主要领导肯定批示。

二、收入支出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一)收入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2020年我单位年初预算收入1,136.44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比减少214.34万元、减少15.87%。年初预算支出1,136.44万元,主要用于公共安全支出954.3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9.06万元、医疗卫生支出43.7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9.29万元。年度执行中因工作需要追加预算852.81万元,主要用于公共安全支出和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二)收入支出预算执行情况。

2020年我单位收入预算总额为1,989.25万元,当年财政拨款收入1,989.25万元,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收入决算总额较上年增加6.02%,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追加2018、2019年度目标绩效考核奖。

2020年我单位支出决算总额为1,820.56万元,其中:公共安全支出1,404.4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5.44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81.8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08.81万元。年初结转185.72万元,年末结转354.41万元。支出决算总额较上年减少103.08万元、减少率为5.36%。主要原因是本年度由于疫情原因,财政比较困难,财政资金到位不及时,部分支出未能按时支付。

1.收入支出与预算对比分析。

1)本单位财政拨款年初预算收入1,136.44万元,决算数1,989.25万元,增长75.04%。决算差异情况: 公共安全支出年初预算数954.39万元,公共安全支出决算数1573.16万元,增长64.8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79.0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决算数125.44万元,增长58.66%;医疗卫生支出年初预算数43.70万元,医疗卫生支出决算数81.85万元,增长87.30%;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59.2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决算数208.80万元,增长252.17%。

2)差异原因分析。本年度决算数比预算数都普遍增长,主要原因为由于疫情影响,财政缩减预算,年初预算各项支出普遍偏低。

2.收入支出结构分析。

本单位收入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989.25万元,支出1,820.56万元。

3.支出按经济分类科目分析。

1)“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本年度“三公”经费为36.4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0.18万(全部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0.18万元),公务接待费为6.25万元。与去年相比减少了23.59万元,人均支出为0.47万元。

2)会议费支出情况: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为1.35万元,人均支出0.02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0.3%。

3)培训费支出情况:

本年度培训费支出为8.53万元,比去年减少2.9万元,人均支出0.11万元。

4)其他对单位影响较大的支出情况:

其他对本单位影响较大的有差旅费109.57万元,办公费26.90万元,劳务费24.38万元等。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分析。

2020年本单位财政拨款收入1,989.25万元。支出1,820.5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73.97万元,占支出的80.96%,项目支出346.58万元,占支出的19.04%。

(1)基本支出主要为公共安全支出1,057.8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5.44万元、行政事业单位医疗81.8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08.80万。

(2)项目支出346.58万元,主要为中央政法转移支付办案业务经费96万元,中央政法转移支付业务装备经费13.78万元,纪检派驻经费20万元,党的建设经费10万元,专项检察督查经费63万元,河市检察室经费10万元,人民监督员特约检察员经费10万元,司法救助金经费4.8万元,扫黑除恶经费15万元, 重特大案件办案经费100万元,中央政法转移支付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因素4万元。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情况。

1.年末基本支出结转218.70万元,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135.71万元。

2.结转和结余规模较大的原因由于本年度疫情影响,财政资金紧张,预算及追加资金到位不及时,导致大部分资金需结转至下年度进行支付。

(四)资产负债信息分析。

1、资产信息情况。

年末单位资产1043.07万元。主要系财政应返还额度377.01万元;货币资金7.10万元;预付账款0.2万元;其他应收款2.33万元;固定资产净值656.43万元。比上年度增加了11.32%,其主要原因为本年度由于财政资金到位不及时,故转入下年度支付,增加财政应返还额度。

2、负债信息情况。

年末单位负债54.12万元。全部为其他应付款54.12万元。比上年度增加了43.52%,其主要原因为上年度应收未收区政法委25万元扫黑除恶经费搭账及收达川区组织部交来党内救助金1万元等。

(五)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本年度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总体上完成绩效目标。

1)做优刑事检察。坚持打击犯罪、社会治理同步推进,依法批捕故意杀人、两抢一盗等刑事犯罪359人、起诉752人,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593人,适用率为85%,量刑建议采纳率为94%。深化检监协作,提前介入职务犯罪案件4件5人,依法起诉7件7人,移送司法工作人员职务犯罪线索2条。加大新型犯罪打击力度,起诉利用网络电信实施犯罪65人。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批捕涉黑恶犯罪案件89人、起诉99人、移送保护伞线索51条,办案团队获达州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集体,4名干警被表彰为扫黑除恶先进个人周磊套路贷恶势力犯罪集团案在全省检察机关作经验交流发言。

2)做强民事检察。建立多元化民事检察监督格局,审结民事生效裁判监督15件、民事审判程序违法监督10件、民事执行活动监督6件。办理支持弱势群体起诉案件8件,帮助农民工追讨工资16.8万元、农村老人追索赡养费2万余元。精准监督达州市青山能源有限公司11件虚假诉讼案,在全省检察机关作经验交流发言。田某某监护权剥夺案,入选2016-2020年度达州市十大法治建设创新实践案例,并被四川电视台《视点黄金30分》栏目采用播放。

3)做实行政检察。积极开展行政检察监督专项活动,办理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案件5件、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案件1件。在区法院创新设立民事行政检察接待,前移群众申诉端口;发放1万份《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告知手册》《民事行政诉讼申请监督书范本》,强化当事人申请检察监督告知权利。

4)做好公益诉讼。以专项活动为依托,聚焦4+1领域” ,办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41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39件,督促行政机关没收违建别墅2栋、清理违规使用公共租赁住房70余户、追缴服刑人员养老保险4万余元,促进2家网络餐饮服务平台30余家乡镇小作坊小经营店合法经营、2家知名酒店二次供水规范管理。与达川区、高新区自然资源部门建立公益保护一体化工作机制,督促追缴国有土地使用出让金5000余万元。加大扬尘污染治理力度,依法对未充分履行职责的区住建局提起行政公益诉讼。

5)维护未成年人权益。依法批捕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犯罪8人,起诉10人;坚持双向保护政策,对涉罪未成年人不捕6人、不诉5人、提供法律援助24次、封存犯罪记录26条。深化法治副校长制度,实现班子成员及未检干警担任辖区中小学校法治副校长全覆盖,开展法治进校园主题宣讲活动9次。组织11家单位召开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专项行动联席会,与区公安局、卫健局建立未成年人一站式询问、救助中心,编制《达州市达川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白皮书(2018-2020)》,推动构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大格局,获区四大班子主要领导肯定批示。

三、本年度部门决算等财务工作开展情况

(一)本单位财务管理、绩效管理、决算组织、编报、审核情况。本单位2020年决算公开严格按照预算法的要求及时向社会公示,2020年本级财政按规定批复本单位部门决算。

(二)本单位决算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对所属单位按规定批复决算工作开展情况。

本单位严格按照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规范运行、决算编报严格做到账表一致、决算审核严格按照上级财政决算要求及时报送。

(三)对单位决算管理及报表设计的意见建议。

(四)对加强部门决算数据分析利用工作的建议。

注:收入支出预算执行情况分析可参考部门决算分析评价表(见软件查询模板)及行政事业单位财务分析指标(附后)。

 

 

 

 

 

 

 

 

 

 

 

 

 

 

 

 

附:

行政事业单位财务分析指标

 

一、行政单位财务分析指标

1.支出增长率,衡量行政单位支出的增长水平。计算公式为:

支出增长率=(本期支出总额÷上期支出总额-1)×100%

(1820.56÷1923.64-1)×100%

         -5.36%

2.当年预算支出完成率,衡量行政单位当年支出总预算及分项预算完成的程度。计算公式为:

当年预算支出完成率=年终执行数÷调整预算数×100%

1820.56÷1989.25×100%

                 91.52%

年终执行数不含上年结转和结余支出数。

3.人均开支,衡量行政单位人均年消耗经费水平。计算公式为:

人均开支=本期支出数÷本期平均在职人员数×100%

1820.56÷73×100%

        24.94

4.项目支出占总支出的比率,衡量行政单位的支出结构。计算公式为:

项目支出比率=本期项目支出数÷本期支出总数×100%

             346.58÷1820.56×100%

             19.04%

5.人员支出、公用支出占总支出的比率,衡量行政单位的支出结构。计算公式为:

人员支出比率=本期人员支出数÷本期支出总数×100%

        1420.06÷1820.56×100%

        78%

公用支出比率=本期公用支出数÷本期支出总数×100%

53.91÷1820.56×100%

        2.96%

6.人均办公使用面积,衡量行政单位办公用房配备情况。计算公式为:

人均办公使用面积=本期末单位办公用房使用面积÷本期末在职人员数

4026÷77

                 52.29(平米/人)

7.人车比例,衡量行政单位公务用车配备情况。计算公式为:

人车比例=本期末在职人员数÷本期末公务用车实有数:1

77÷8:1

         9.63:1

二、事业单位财务分析指标

1.预算收入和支出完成率,衡量事业单位收入和支出总预算及分项预算完成的程度。计算公式为:

预算收入完成率=年终执行数÷调整预算数×100%

年终执行数不含上年结转和结余收入数

预算支出完成率=年终执行数÷调整预算数×100%

年终执行数不含上年结转和结余支出数

2.人员支出、公用支出占事业支出的比率,衡量事业单位事业支出结构。计算公式为:

人员支出比率=人员支出÷事业支出×100%

公用支出比率=公用支出÷事业支出×100%

3.人均基本支出,衡量事业单位按照实际在编人数平均的基本支出水平。计算公式为:

人均基本支出=(基本支出-离退休人员支出)÷实际在编人数

此外,行业事业单位还可根据相关财务制度规定和分析需要增加相关分析指标,如:

1.财政拨款依存度, 衡量部门(单位)对财政拨款的依赖程度。

财政拨款依存度=财政拨款收入÷收入总额×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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