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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川区一残暴丈夫行凶潜逃20年后被抓
2015-07-16 00:00:00   来源:     作者:  点击:

近年来,达川区检察院全面贯彻落实《关于依法办理家庭暴力犯罪案件的意见》,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能,进一步加大对家庭暴力犯罪的打击力度,努力维护妇女、儿童、老人的合法权益。近日,经该院快速审查并提起公诉的实施家庭暴力后潜逃20年的被告人闫某某被达川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五年。
1994年2月20日晚上,被告人闫某某到其岳母潘某某家叫其妻子王某某回家,因家庭琐事与潘某某及其家人发生争吵,愤怒的闫某某遂用刀将其岳母潘某某和妻子王某某砍成轻伤,将其两个姨妹砍成重伤后逃跑。天网恢恢,疏而不漏,20年后的2014年6月21日,被告人闫某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达川区检察院公诉部门受理该案后,检察长、分管副检察长和公诉科科长高度重视,立即安排富有办案经验的检察官办理该案,办案检察官立即审查,在最短的时间内将该案审查完毕并向法院提起公诉。2015年6月1日,达川区人民法院以犯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人闫某某有期徒刑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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