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光临达州市达川区人民检察院网站!     今天是:

达川区检察院成功化解一信访老案
2017-05-02 00:00:00   来源:     作者:  点击:

今年以来,我院不断加大对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办理力度,控申部门敢于担当积极化解信访积案。近日,我院便成功化解一历经20余年的信访老案,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信访人刘德伍上世纪九十年代在达县碑庙乡企办粮油加工厂任出纳期间,与该厂厂长曾广育等人将90-92年度的部分经营利润通过隐瞒不记账的手段予以私分,其中刘德伍分得7000元。1997年7月,我院(原达县人民检察院)对曾广育私分资金的行为立案侦查,并将涉案当事人刘德伍私分的7000元赃款予以了收缴。1998年7月6日,我院对曾广育以涉嫌职务侵占罪提起公诉,原达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曾广育有期徒刑6个月。后曾广育不服,经二审、再审后,于2001年5月4日由达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再审改判无罪。此后,信访人刘德伍便多次要求原达县人民检察院返还其被扣款物,因历史原因未得到有效处理。随后刘德伍外出务工,于2017年3月7日再次向我院提出申诉,要求返还其1997年被扣款7000元。收到该申诉后,我院领导高度重视,检察长徐学锋要求由控申科将情况核实,尽快处理。我院控申科干警随即查阅了侦查卷宗,并对相关办案人员进行了了解。最终查实我院确于1997年7月28日将刘德伍涉案的7000元予以收缴,曾广育案改判无罪后未退还该笔款项,但因该案历经20余年,相关财政入库记载已缺失。2017年4月14日,经我院检委会研究决定退还刘德伍1997年被扣款7000元。刘德伍收到该款后对我院的工作表示万分感谢,当即表示不再信访。

上一篇:达川区检察院侦查监督科依法对本院自侦侦查活动实施监督
下一篇:达川区人民检察院积极回应社会热点 提前介入“臭脚盐”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