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光临达州市达川区人民检察院网站!     今天是:

达川区检察院侦查监督科依法对本院自侦侦查活动实施监督
2017-05-02 00:00:00   来源:     作者:  点击:

为实现保障人权和打击犯罪并重的法治理念,全面发挥检察机关侦查监督职能,防止出现侦查监督工作灯下黑的现象,近日,达川区检察院专职检委会委员王瑶婷率领该院侦查监督科干警对该案自侦办案情况进行了突击检查。当天12时许,经检察长徐学锋批准,在没有通知任何人的情况下,王专委和侦查监督科干警悄然来到该院位于达州宾馆的办案区进行检查。首先检查讯问室是否符合规范犯罪嫌疑人苟某某的合法权益是否得到保障,又察看了监控视频和法律文书。苟某某称:侦查人员告知了他相关权利义务;充分保障了其饮水、休息、就餐的权利;没有体罚、侮骂、诱供等违法取证行为,能自由表达自己的意思;也没有超期传唤和连续传唤变相羁押的情形,同时苟某某也对自己的罪行深感悔恨,表示要积极交待问题,彻底改过自新。

上一篇:达川区检察院法院召开民事执行与检察监督相衔接联席会议
下一篇:达川区检察院成功化解一信访老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