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
四川省达州市达川区人民检察院(本级)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本单性质属于行政单位,无下属二级单位,目前有一个非独立预算的单位内部派出机构“河市检察室”。
(二)机构职能
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人民检察院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人民检察院的职权主要有以下几点:
1、对于叛国案、分裂国家案以及严重破坏国家的政策、法律、政令统一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行使检察权;
2、对于直接受理的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犯罪案件,进行侦查;
3、对于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等侦查机关侦查的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逮捕、起诉或者不起诉。并对侦查机关的立案、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4、对于刑事案件提起公诉,支持公诉。对于人民法院的刑事判决、裁定是否正确和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5、对于监狱、看守所等执行机关执行刑罚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6、对于人民法院的民事审判活动实行法律监督;
7、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出抗诉;
8、对于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
(三)人员概况
我院目前中央政法专项编制数69名,实有67人;工勤编制数9人,实有7人;另有供给关系已转至我院的派驻纪检监察组人员3人;聘用制书记员编制数28人。
机构人员当年变动情况及原因。2020年底在岗总人数77人,与2019年相比多8人。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2020年达州市达川区人民检察院单位本级本年收入决算总额为1,989.25万元,当年财政拨款收入1,989.25万元,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另年初结转和结余185.72万元。收入决算总额较上年增加6.02%,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人数较上年有所增加,且本年度追加2018、2019年目标绩效考核奖。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2020年达州市达川区人民检察院单位本级支出决算总额为1,820.56万元,其中:公共安全支出1,404.4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5.44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81.8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08.81万元。年初结转185.72万元,年末结转354.41万元。支出决算总额较上年减少103.08万元、减少率为5.36%。主要原因是本年度由于疫情原因,财政比较困难,财政资金到位不及时,部分支出未能按时支付。
(三)部门财政收入结转结余情况
2020年本级单位结转下年资金354.41万元。全部为结转资金。
三、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部门预算管理
1、预算编制
2020年我单位年初预算收入1,136.44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185.72万元,共计1,322.16万元。
(1) 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行政运行(项):2020年预算数为953.61万元,主要用于:达川区人民检察院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及对个人家庭的遗属生活补助等人员经费和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2) 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0年预算数为186.50万元。主要用于专项检察督查工作、河市检察室运行经费、派驻纪检组工作经费、党建经费、人民监督员特约检察员工作经费。
(3)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2020年预算数为79.06万元,主要用于:实施机关社会保险制度改革后,单位按规定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4)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0年预算数为43.70万元,主要用于:达川区人民检察院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5)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0年预算数为59.29万元,主要用于:达川区人民检察院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2.预算执行管理情况
(1)部门预算执行进度情况。预算执行按照财政局行财股按12个月平均分配下达、资金划拨由行财股和国库股共同审核下达。但本年由于疫情影响,财政较困难,资金下达不够及时,预算执行情况较差。
(2)预算约束刚性情况。预算下达后,我院一般未改变用途。资金实在需要调整时到行财股进行书面申请调整。
(3)行政运行成本控制情况。
我院严格按照预算安排支出,成本控制取得明显效果。
(二)专项预算管理
1、预算编制
2020年我单位年初项目预算共计113万元。其中:党建经费10万元,派驻纪检组工作经费20万元,河市检察室运行经费10万元,人民监督员特约检察员工作经费10万元,专项检察督查经费63万元。
2.预算执行管理情况
在项目预算执行中,严格按照预算金额进行开支,不存在超预算开支情况。
(三)综合管理情况
1、政府性债务管理情况。
我院无政府性债务情况。
2、非税收入管理情况。
2020年,我院无非税收入。
3、政府采购实施情况
按照《预算法》和《政府采购法》规定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和实施政府采购计划,我院按规定做好备案工作。2020年,检察院采购支出总额19.4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4.57万元,主要用于办公电脑、空调等购置;政府采购工程支出4.84万元,主要用于我院融媒体中心及检察建议宣告室装修项目;无政府采购服务支出。
4、资产管理
达川区人民检察院固定资产实行“统一管理,分级负责”。设置固定资产的管理部门为计财科,统一建账、核算,统一登记、监督管理和维修。各科室是固定资产的使用部门,并负责固定资产的保管和使用。同时,根据《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管理办法》,于2020年5月开展了资产清查工作。
(1)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建设情况。已将所有资产全部录入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系统,并指定专人负责管理系统。
(2)资产清查情况。在2017年便完成了全单位资产清查,并将资产清查结果及差错调整说明上报了相关主管部门。
(3)资产报表上报情况。成立了国有资产清查工作小组,并安排专人负责国有资产清查及报表上报工作。在资产清查结束后,已上报清查报表、清查工作报告等国有资产报表数据。
5、内控制度管理
今年年初达川区人民检察院为防范经济责任风险,采取多项措施,强化内部控制管理。
建立健全了财务管理内控措施,努力消除经济责任风险,确保单位资产安全、完整。实行重大资金使用集体决策,对重大事项、较大数额的支出,均由党组集体研究决定,确保决策民主、科学;由主管副检察长负责财务审批,检察长定期对财务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增强了相互间的监督制约。
实行费用支出三级分级审批制度,对费用支出票据严格审批,由经办人、办公室主任和主管财务的副检察长对票据进行层级签字审核,避免了核销的随意性。
实行物品采购分控管理,对不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的大宗物品采购,实行采购、付款、验收岗位相分离措施,达到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目的,保证物品采购管理规范、透明。
实行印鉴票据专人分管,财务专用章和检察长名章两个银行预留印鉴实行出纳、会计分人保管;财务票据由出纳负责购领、登记、保管,会计负责审核,会计和出纳岗位相互制约,确保了资金安全。
6、信息公开
达川区检察院积极发挥检察职能作用,以案件信息公开网和互联网为载体,坚持构建阳光检务机制,加大司法公开力度,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将案件信息公开工作和决算信息公开工作作为规范司法行为、提升办案质量的助推器。
7、绩效管理
按照要求在单位内部开展了整体绩效评价,并按要求向财政部门报送自评报告等相关绩效信息。
8、依法接受财政监督情况
按照财政部门相关要求,开展了2019年度财政监督检查的自查自纠工作并接受了达川区财政监督局的财务检查工作,报送了自查自纠报告及报表。
(四)整体效益
2020年,达州市达川区人民检察院在区委和市检察院的领导、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区政府的支持、区政协和人民群众的监督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区各项决策部署,聚焦区委“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北翼高质量发展先行示范区”发展定位,围绕“经济总量‘冲刺1000亿’、城市规模‘建设双200’”发展目标,紧扣“一核三带五区”发展战略,突出法律监督宪法定位,全面履行“四大检察”职能,为达川勇当达州“创副”主力军持续贡献检察智慧和力量!
一是围绕基层治理主线,服务保障达川高质量发展,推进疫情防控常态化,深化社会综合治理,服务打好“三大攻坚战”。二是聚焦民生关注热点,持续提升群众生活满意度,推进美丽达川建设,护航民营经济发展,维护未成年人权益。三是充分发挥四大职能,加快推进“平安达川”建设,做优刑事检察,做强民事检察,做实行政检察,做好公益诉讼。四是深化法律监督,持续推进执法司法规范化,提升检察建议监督刚性,强化诉讼监督实效,完善内部监督制约,自觉主动接受外部监督。五是强化机关党建引领,锻造过硬检察队伍,坚持政治建检,坚持素质兴检,坚持从严治检。
四、自评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总体看,我单位预算编制及执行决算较为准确,支出管理较为规范,财务管理制度较完善,部门整体绩效较好。部门支出绩效自评得分为98分。
(二)存在问题
1、预算编制方面
预算编制内容过粗,分配随意性大。上报财政的预算草案过于笼统, 部分项目执行中难以操作,预算安排没有细化到预算部门和具体项目上。
2、政府采购方面
目前, 财政部门采购管理部门对各单位采购人员的培训不及时,导致采购人在编制采购方案时对新的政策把握不准,难以制作实施方案。。 3、资产管理方面
我院资产管理方面无问题。
4、财务管理及会计核算方面
财务管理职能不清。检察机关不同程度存在财务管理与会计核算认识不到位,财务管理比较粗放,财务管理制度不完善等现象,甚至将财务管理等同于会计核算。财务人员人手不足,导致有些职位无法真正做到相分离。
5、人员管理方面
长期以来,检察机关人员管理体制与一般行政机关没有区别,检察官身份与行政级别挂钩。所以,不论是业务部门还是综合部门乃至后勤服务部门的人员,都要通过成为‘检察官’来晋升行政职级待遇,造成没人愿意从事后勤财务等工作。
(三)改进措施
1、提高预算编制质量
一是成立组织机构,加强组织领导。达川区检察院党组高度重视预算编制工作,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成立了以检察长为主任,副检察长为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预算编制委员会,确保预算编制工作顺利开展。二是加强联系协调,争取理解支持。检察长多次与政府主要领导、财政部门联系协调,得到了理解和支持。三是坚持基本原则,做到科学合理。在编制预算过程中,坚持合法性原则、细化项目原则、突出管理原则、重点性原则和厉行节约、勤俭办事的原则。适当增加财务人员数量。
2、严格执行政府采购
首先,需要明确各采购环节的职责,把各职能部门配备相对应的人员,明确岗位职责和义务。其次,要明确采购物资的流程,确定采购方式。最后,制定资金的使用计划并完善审核程序。以便更好的实现机制的监督。
3、强化资金财务管理一是按核对“银行存款余额表”,使单位账面余额与银行对账单余额调节相符。二是严把资金支付审核关,严格检查入账发票的准确性,核实原始凭证的完整性。
4、人员管理
从检察人员分类管理中突破,人员类别目前划分为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行政管理人员三类核定员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