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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州市达川区人民检察院2015年工作报告
2015-01-24 10:22:00   来源:     作者:  点击:

达州市达川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5年1月23日

在达州市达川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达州市达川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刘文武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达川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查。

 

2014年工作回顾

 

2014年,区检察院在区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区政府、区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支持下,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区第一次党代会精神,紧紧围绕服务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推进法治达川建设,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为推进三大战略、实现五区目标,与全省全市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幸福达川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依法全面履职,服务区域发展大局

依法履行批捕起诉职能,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共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222人,提起公诉327人。突出打击危害安全稳定犯罪。批准逮捕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绑架、强奸、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等严重暴力犯罪嫌疑34人,提起公诉35人。对彭某某、曾某某等11名犯罪嫌疑人涉嫌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案,及时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并快速审查作出批准逮捕决定。批准逮捕爆炸、投毒、放火、非法持有枪支、交通肇事、重大责任事故等危害公共安全犯罪嫌疑人17人,提起公诉33人。麻柳镇博盛燃气站爆炸案造成2人死亡,8人受伤的重大事故,对该案及时审查提起公诉,被告人曾家彩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缓刑三年。突出打击侵犯公民财产权益犯罪。批准逮捕“两抢一盗”、电信诈骗、信用卡诈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嫌疑人78人,提起公诉85人。黄太红、沈树浪、黄涛三人采用手机无规则拔号方式,冒充被害人子女或亲属拨打被害人电话,诈骗金额45.6万余元,经提起公诉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六个月、四年六个月和四年。突出打击危害经济秩序犯罪。批准逮捕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违法发放贷款等犯罪嫌疑人5人,提起公诉5人。达川区东坪煤矿有限公司总经理范某某、出纳张某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6600余万元,被依法批准逮捕。四川金世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法人代表谭某某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4862万余元,被依法提起公诉。突出打击黄、赌、毒犯罪。批准逮捕30人,提起公诉40人。犯罪嫌疑人张某等7人开设赌场,被依法批准逮捕。岳炳坤、李亚、刘小平、丁文君等人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经提起公诉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至一年二个月,罚金0.5万元至2万元。

依法履行查办职务犯罪职能,全力促进党风廉政建设。立案查办职务犯罪案件13件22人。其中:立案查办贪污贿赂犯罪案件12件18人,渎职侵权犯罪案件1件4人。突出查办大要案件。立案查办科级以上领导干部2人、贪污贿赂5万元以上、挪用公款10万元以上案件11件17人。如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原局长李某某涉嫌贪污、受贿案。突出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的“四风”案件。立案查办9件13人。万家镇高峰村原支部书记蒋太万贪污孤儿救济款3万余元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突出深挖窝案串案。立案查办6件11人。经开区斌郎乡石河村原村主任蒋某某、一组组长高某某伙同区国土资源分局统征办原副主任周某某、办事员冯某某涉嫌贪污征地拆迁款案,区房管局原办公室主任王某、原档案室主任李某某、交易股工作人员唐某某、财务股工作人员高某四人涉嫌滥用职权、收受贿赂,为他人违规办理房屋产权转移登记,给国家造成巨额税费损失案等被提起公诉。此外,抽派大批干警协助查办雅安市原市委书记徐孟加受贿、滥用职权案等在全省有重大影响的职务犯罪案件。

依法履行预防职务犯罪职能,全力促进依法行政。积极开展预防宣传和警示教育。深入区人社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房管局、区电业局、小河嘴煤矿、管村镇等单位和乡镇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宣讲活动40余场(次),1200余名干部职工接受预防教育。组织权力集中部门、重点国有企业职工和关键岗位人员300余人(次)到达州监狱接受警示教育。在城区核心商圈和繁华地段设置户外预防职务犯罪公益广告10幅,向政府工程项目业主单位和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人员发放《预防职务犯罪告知书》2000余份,在政府重点工程项目施工现场、项目部设置《警示展板》17个。扎实开展专项预防。积极探索建立“聘请专家预防员介入政府重点工程建设领域预防职务犯罪”新机制,聘请7名建造、造价、监理等方面资深专家为区检察院特约专家预防员,积极介入政府重点工程财政评审、招投标、工程变更、质量验收等关键环节开展专项预防30余次,采纳专家预防员合理化建议,审减三里坪供电线路改迁工程、公路护栏工程、达州中学三里坪新校区土石方工程等建设项目金额7000余万元。“聘请专家预防员介入政府重大工程建设项目预防职务犯罪”机制被市检察院确定为2014年度创新工作。有效开展检察建议工作。提出预防检察建议8件。针对国道210线达川区段维修改造工程、平滩乡铜钵河防洪治理工程等政府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建设中存在的漏洞和质量隐患,及时向项目建设单位提出预防建议,得到及时整改,确保了工程质量。

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全力维护司法公正。加强与区法院、区公安分局、区司法局的相互支持配合和监督制约,运用检察建议、纠正违法通知书、抗诉等方式开展监督工作。办理立案监督案件9件,追捕漏犯11人,追诉漏罪漏犯1】5件14人。出口头和书面量刑建议2】168件办理民事行政申诉案件11件。监督纠正监外执行违法行为24次,建议收监执行3人。监督行政执法机关移送刑事犯罪案件4件。

依法履行司法保护职能,全力维护群众合法权益认真贯彻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对犯罪情节轻微、没有逮捕必要或可以不起诉的,依法不批捕23件48人,不起诉22件27人。依法处理群众合理诉求。注重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矛盾纠纷,促成刑事案件当事人和解42 件,依法作出不批捕10件,不起诉6件,向法院提出从轻处罚的量刑建议26件。着力维护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合法权益。成立未成年犯罪检察科。对未成年人犯罪依法不批捕9人,不起诉18人。对法定监护人未到场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讯问,邀请区关工委、区妇联派员监督10件。与区司法局联合制定《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进一步加强纳入社区矫正对象的未成年人的教育监管。严格执行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3】,对8件12名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予以封存。积极开展司法救助。对生活确有困难的6名刑事被害人或其近亲属酌情发放救助金5.1万余元。刑事被害人亲属张启发、张鑫国家司法救助案被省检察院评定为全省刑事申诉检察优秀案件。

    二、强化监督制约,提升检察执法公信力

接受人大政协监督,确保检察权正确行使。主动向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8次,向区政协报告工作7次。出台《区检察院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办法》。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工作、开展座谈4次,参加案件听证和庭审观摩活动2次,参与信访接待2次。通过短信平台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通报工作6次。对区人大、政协交办事项,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议案、提案及意见建议认真办理,及时回复。全面推行人民监督员制度。提交人民监督员监督职务犯罪案件拟作撤案和不起诉处理3件。

健全办案监督机制,确保司法行为规范。扎实推进案件集中管理工作。全面运用覆盖全部执法办案活动的检察业务办案系统,案件受理、流转、办理、审批、生成文书全部通过网上运行。同时,制定《案件管理规定》、《案件质量评查办法》、《涉案财物管理工作制度》等5个规范性文件,进一步加强办案全程、统一、实时、动态管理和监督。适时开展案件评查工作。创新办案工作区办案流程规范化管理,受到省市检察院充分肯定。

推进检务公开,确保检务阳光运行。建成检察门户网站。制定检务公开制度22项,实现检务公开工作规范化、常态化。依托检察门户网站、电视台、报刊杂志等平台和举报宣传周4】“12.4”法制宣传日、国家宪法日等时机,对重要工作动态及其成效和办案程序、重大案件信息、终结性法律文书、常用法律法规、司法解释等进行公开。主动邀请社会各界人士80余人走进区检察院,参观办公办案场所、检察文化活动阵地、荣誉室,了解检察机关办公、办案情况。2起不服检察机关处理决定的案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人民监督员、诉讼参与人公开听证,促进案件公开公正处理。

三、突出作风建设,打造过硬检察队伍

深入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紧紧围绕“为民务实清廉”主题,对照“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坚持问题导向,以整风精神深入查摆和解决“四风”和执法作风方面的突出问题。制定完善加强纪律作风建设相关制度66项,中层以上干部和全院干警作出“双六承诺”5】。深化正风肃纪,突出开展“三项专项整治” 6】认真开展“转变作风、司法为民”、“检察官进千家访万户”活动和“庸懒散浮拖”、党员干部参与赌博、收受红包礼金等问题专项治理活动。教育引导干警进一步增强党性修养,坚守职业良知,树立为民务实清廉形象。

常态加强队伍素能建设。加强队伍思想政治教育和日常监督管理,坚持廉政谈话、领导干部报告个人重大事项、述职述责述廉等制度,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和领导干部“五讲四责”要求。大力实施人才强检战略,选派60余名干警参加上级组织的业务培训,选派优秀干警参与全省、全市检察机关办理大要案件、岗位练兵、素能竞赛等活动进行磨砺锤炼。2名干警分别被省检察院表彰为“全省十佳预防职务犯罪宣讲员”和“全省民事行政检察业务标兵”。区检察院被省检察院表彰为检察宣传工作先进集体。控申接待室被省检察院命名为“文明接待室”。司法警察大队被省检察院表彰为先进集体,在全市检察机关建制队比武中荣获综合考核团体第一名。 8个部门、15名干警分别获得市检察院和区委区政府表彰。7名年轻干警经过区人大常委会考核考察任命为检察员。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区检察院工作取得的成绩,是区委和市检察院坚强领导的结果,也是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监督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区检察院表示诚挚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同时,我们也深切地感受到,在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依法治国的新形势下,检察工作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问题:一是司法理念需要进一步转变,执法能力需要不断提升。有的干警执法作风不够规范、不够文明。有的干警侦查取证、审查运用证据、出庭指控犯罪的能力有待提高。二是存在不敢监督、不愿监督、不善监督问题。法律监督的力度还不够,效果还不明显。三是服务发展的措施落实不够到位,服务工作不深入,存在就案办案、机械执法等问题。四是有的干警还存在庸懒散浮拖现象,工作创新劲头不足。对此,我们将抓住推进新一轮司法改革的有利契机,认真研究解决。

 

2015年工作任务

 

2015年,达川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总体思路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区第一届一次、二次党代会精神,坚持“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检察工作主题,主动适应经济建设和法治建设新常态,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在推进依法治国、依法治区进程中的职能作用,为深入推进三大战略、加快实现五区目标,与全省全市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幸福达川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找准检察工作切入点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准确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认识新常态、适应新常态、引领新常态”的重要思想,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切实找准检察工作服务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切入点和着力点,立足检察职能,加强法律监督,依法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促进营造区域经济发展良好环境

二、主动适应反腐败法治化的新常态,持续加强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

加大查办职务犯罪力度,加强与区纪委监察局、区法院、区公安分局、区审计局等部门的工作协调,健全职务犯罪线索发现、核实、移送工作机制,健全职务犯罪党纪、政纪、法纪处理衔接机制,形成反腐败工作合力。坚持惩防并举,标本兼治,综合运用警示教育、预防建议、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等措施,推动形成拒腐防变有效机制。

三、主动适应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更加期待的新常态,切实加大法律监督力度

下大力纠正执法司法突出问题,严肃查处执法司法领域职务犯罪。突出打击暴恐犯罪、邪教犯罪、电信诈骗犯罪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环境安全、生产安全等危害安全犯罪。坚决惩治教育、就业创业、社会保障、医疗卫生、征地拆迁、工程建设、支农惠农资金管理使用等领域职务犯罪。深入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建设,积极探索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完善和拓展对行政行为实施法律监督的途径和方式,促进依法行政。

四、主动适应更加强调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新常态,不断提高严格公正司法水平

始终坚持遵循规律、理性司法、务实发展的工作导向。以执法办案为中心,做到办案数量、质量、结构、效率、效果、安全相统一。始终坚持依法办案、公正司法的基本要求。自觉做到“六个并重”7】,落实办案主体责任,实行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和错案责任倒查问责制,严守防止冤假错案底线,努力使办理的每一起案件经得起历史检验。加强执法办案释法说理工作,改进执法方式方法,实现执法效果最大化。

五、主动适应公开透明信息化司法环境的新常态,着力提升司法公信力亲和力

进一步完善“达川区检察门户网站”等检务公开平台建设,严格落实案件程序性信息查询、重要案件信息发布、终结性法律文书公开等规定,着力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检察机制。健全案件集中管理、重大特殊案件严格审批、执法责任监督追究等工作机制,努力实现执法办案流程化运行、规范化管理、精细化操作。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自觉接受人民法院和公安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的制约。推进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和完善,加强改进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等工作,让检察权始终在人民监督下运行。

六、主动适应持续加强作风建设的新常态,努力建设高素质检察队伍

强化政治意识,加强机关党建工作,充分发挥院党组的领导核心作用、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增强党组织凝聚力和战斗力。强化宪法意识,更加自觉地恪守宪法原则,弘扬宪法精神,履行宪法使命,更加自觉地恪守法律道德底线,增强秉公执法定力。强化宗旨意识,拓展联系群众平台,落实服务群众措施,不断提高群众工作能力。强化职业意识,加强教育培训,解决“本领恐慌”问题,提升检察队伍专业化、职业化水平。强化纪律意识,加强作风建设,扎实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严格执行中央及省市区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规定,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和“一岗双责”,着力防范检察队伍违法违纪事件发生。

各位代表,2015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开局之年,也是全面完成“十二五”规划的收官之年,做好检察工作意义重大。区检察院将按照从严治党、依法治区的要求,依法公正履行检察职能,为深入推进三大战略、加快实现五区目标,与全省全市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幸福达川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部分用语解释和说明

1】漏罪漏犯。漏罪,是指公安机关在侦查终结之后,向人民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中,起诉意见书所认定的犯罪事实之外已有证据证明或者已有证据线索指向并经补充侦查所证实的犯罪嫌疑人其他犯罪事实。漏犯,是指公安机关在侦查终结之后,向人民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中,起诉意见书所认定的犯罪嫌疑人之外,存在已有证据证明或者已有证据线索指向并经补充侦查所证实的其他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

2】量刑建议。是指人民检察院对提起公诉的被告人,依法就其适用的刑罚种类、幅度及执行方式等向人民法院提出的建议。量刑建议是检察机关公诉权的一项重要内容。

3】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是指不完全消灭未成年人的犯罪记录,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通过技术性操作严格限制未成年人犯罪记录被查阅。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适用于“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情形。在检察机关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时,案件没有经过法院判决,此种情况同样符合封存条件,应予以封存。

4】举报宣传周。“举报宣传周”是由全国检察机关统一开展的一项法制宣传活动。宣传活动目的在于动员群众积极举报,为查办职务犯罪工作提供充足的案源。从1999年开始,每年6月的最后一周为全国检察机关“举报宣传周”。

5】双六承诺。是指区检察院中层以上干部向院党组、全院干警向社会分别作出的六项承诺。中层以上干部向院党组作出的六项承诺是:不让布置的工作在我这里延误;不让需要办理的事情在我这里积压;不让各种差错在我这里出现;不让人民群众在我这里受到冷落;不让各种不廉洁行为在我这里发生;不让检察院的形象在我这里受到影响。全院干警向社会作出的六项承诺是:忠于职守,严格执法;秉公办事,公正执法;言行规范,文明执法;公开透明,阳光执法;便民利民,高效执法;严守纪律,廉洁执法。

6】三项专项整治。是指整治“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控告难、申诉难、监督难”、“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问题。

7】六个并重。是指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程序公正与实体公正并重、司法公正与司法效率并重、依法监督与配合协作并重、强化法律监督与强化自身监督并重、严格公正廉洁执法与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并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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