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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州市达川区人民检察院2017年工作报告
2018-01-22 10:23:00   来源:     作者:  点击:

 

达州市达川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8120第二届达州市达川区人大第三次会议上

达州市达川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徐学锋

 

各位代表:

我代表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查。

2017年,区检察院在区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区政协的有力监督下,区政府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认真贯彻落实区二届二次党代会人代会政协会精神,紧扣区委总体部署,坚持各项工作创一流、多项工作争第一工作基调,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为全面从严治党、决战脱贫奔康提供了强有力司法保障。

一、力学笃行三会精神,全力保障服务发展

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贯彻区三会精神,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始终从保障和服务全区发展稳定大局来思考和谋划检察工作,以解决突出问题为突破口和主抓手,将区委各项部署分解落实到具体责任人,切实做到思想到位、行动对标。主动向区委报告重要部署和重大工作5次,主动向区人大区政协报告工作9次,主动参与区政府安排的预防、维稳等21次,区检察工作先后得到省、市检察院、区四大班子主要领导批示肯定11次。

强化服务举措。先后制定《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和保障达川绿色发展的实施意见》等5个服务文件,开展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破坏环境资源犯罪” 两个专项检察监督行动,主动介入严重环境污染问题的整治,参与督办环保信访案件10件;加强两法衔接1,制定《达州市达川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实施办法》,督促行政部门移送案件8深化职务犯罪预防,在重点行业、重点乡镇开展警示预防15次,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600余次,开展预防调研5

保障脱贫攻坚。开展查办扶贫涉农领域犯罪专项行动,打击村霸和宗族恶势力犯罪。帮助对口帮扶点碑高乡永必坝村制定脱贫规划,发展增收产业,落实帮扶措施,协调资金硬化通村公路10余公里,出资5万元改建村活动室、文化广场,顺利实现贫困村退出。帮扶工作得到各级肯定,区检察院被区委表彰为十佳帮扶部门,派出的第一书记黎山川被省委表彰为全省优秀第一书记,并获得达州市五一劳动奖章。

二、宽严打击刑事犯罪,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依法严厉打击刑事犯罪。全年共批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274人,同比上升6%;起诉432人,同比上升20%。其中,批捕非法制造买卖枪支弹药、危险驾驶等危害公共安全犯罪19人,起诉76人;批捕故意杀人、重伤害、抢劫等恶性犯罪 54人,起诉62人;批捕金融诈骗、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等犯罪36人,起诉41人,如办理的中川信投资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三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一年至四年有期徒刑;批捕扰乱市场秩序、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等犯罪18人,起诉24人,如办理的吴某加工牛血旺添加甲醛案,吴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

宽严相济化解社会矛盾。对不符合批捕起诉条件的,不批捕76人,不起诉13;轻刑快办284人;刑事和解21件。如办理的杨某合同诈骗案,办案人员千方百计联系杨某在江西的亲属来达川与被害方进行刑事和解,为被害人挽回17万损失,杨某也得到从轻处理,被害被告双方均给区检察院送来锦旗,该案在全省检察系统四对照四提升,做忠诚卫士活动中作为典型案例宣讲。认真践行区委“315”群众工作法,创新开展律师参与涉法涉诉案件处理,办理控告举报申诉68件,妥善处理历史涉检信访老案4件;8名刑事被害人实施司法救助,发放救助资金5.3万元;办结国家赔偿案件1件,息诉刑事申诉案件3件。

主动作为创新社会治理。坚持法制宣传紧密贴近法治实践,开展防范打击非法集资等主题宣传9次,与达州电视台联合制作《达州检察档案》普法节目5期,开展法治进校园巡讲9次,制作未成年人法制教育宣传3期,发布《2017年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白皮书》制定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等4个文件,建立未检捕诉监防一体化工作机制,创新将社工组织引入涉罪未成年人帮教挽救工作。办理未成年人刑事犯罪29人,坚持少捕、慎诉、少监禁原则,不逮捕6人,不起诉1人,附条件不起诉4人,诉前非羁押率达到66.67%

三、依法惩职务犯罪,全力推进反腐斗争

突出查办大案要案。全年共立案查办贪污贿赂案件18人、渎职侵权案件5人,同比上升109%。大案比例100%,涉及县处级干部2人,科级干部5人,为国家挽回损失100余万元。所立案件全部侦查终结,全部起诉法院。典型案件有达州市人防办副主任蒋某、副调研员唐某、工程科长苟某等人受贿、滥用职权系列案件,区供销社原主任罗某受贿案,区农办原副主任黄某受贿案等。市人防系统贪渎案的查办得到省、市检察院的肯定。

坚决查办涉农惠民领域职务犯罪。认真落实区委要求,紧盯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脱贫民生领域微腐败,开展专项行动,查处涉农扶贫惠民领域案件11人,涉案金额90余万,涉及农村基层组织人员8人。典型案件有金垭镇金通村原支部书记黄某伙同村主任米某贪污扶贫开发款案,堡子镇耿石村原书记朱某伙同村主任张某在管理洪灾救助资金中索贿案。

四、不断强化诉讼监督,全力维护公平正义

立案和侦查活动监督有新成效。监督公安机关立案9人、撤案5人;纠正公安机关漏捕8人、漏诉14人、侦查活动违法行为12件。如追诉的贩毒中间人何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审判活动监督有新发展。创新建立全市首个出庭公诉远程指挥中心派员出庭支持公诉307件,建议法院适用简易程序73件,对确有错误的刑事判决依法提出刑事抗诉5。如抗诉的王某开设赌场适用缓刑案,发回重审后王某被改判有期徒刑十个月。

刑罚执行监督有新进展。依托区社区矫正中心派驻检察室,建立社区矫正信息共享平台,对全区范围内331名社区矫正人员的交付、变更、终止执行和监督管理等矫正环节实现实时监督。纠正社区服刑人员违规行为25次,发出检察建议1份,建议收监执行3人。

民事行政监督有新举措。主动与区法院会签《关于民事执行与检察监督相衔接的实施办法》,在区法院执行局创新设立民事执行检察工作联络室。办理民行诉讼结果监督2件、民事审判活动监督5件,行政违法行为监督5件。

五、稳妥推进检察改革,全力落实司法责任

司法责任制改革基本完成。员额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分类管理到位,25名员额检察官全部配置办案一线;制定“5153” 3司法责任制改革配套方案,在全省率先创新设立两个命名检察官办公室 4,强化员额检察官办案质效考核评价;严格贯彻执行《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的规定》等规定,实现干扰办案零发生。

公益诉讼改革正式启动。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关于深入推进公益诉讼5工作的实施意见》和高检院、省院关于全面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的通知要求,主动向区四大班子专题汇报公益诉讼工作情况,起草区委推进公益诉讼实施办法。办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1件,发出全市首例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

配合监察体制改革任务完成。严格按照上级关于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要求,鲜明政治态度,严明组织纪律,去年12月底以前顺利完成检察机关涉改3个部门机构职能编制划转、人员转隶、案件线索清理移交等工作,确保我区监察体制改革有序进行。

六、持续加强自身建设,全力提升检察公信

加强机关党建。强化党组抓党建主体责任,落实三会一课” 制度,组建更名党支部4个,发展党员5名,开展四对照四提升专题教育活动,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举办司法为民小故事讲述、党建知识竞赛、演讲比赛,基层党建工作获得区委表彰;落实 三个从严要求,压紧压实 两个责任;建设达川检察记忆等文化载体大力培育达川检察文化。

加强内外监督。开展规范建设年活动,健全12项工作机制,狠抓内部工作规范;完善检察服务大厅一站式服务,建成电子检委会系统,狠抓执法办案规范。建立定期向人大政协报告工作接受监督机制,专题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诉讼监督工作;加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日常联络,邀请23名代表委员视察检察工作6次、评议出庭公诉4次。

加强队伍建设加强班子战斗力建设,实施人才强检工程,公招大学本科生9名,选调优秀人才3名,招录聘用制书记员28名;组织干警参加高层次培训26人次,开展实战练兵、拓展训练2次。6名干警参加上级业务技能竞赛获得业务能手称号,15个集体、29名干警受到省市区委和省市检察院表彰。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是达川检察人努力拼搏、锐意进取的一年,也是达川检察院服务大局、奋发有为的一年,各项工作取得了较好成绩,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区委坚强领导、区人大区政协加强监督、区政府和社会各界大力关心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区检察院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达川检察工作目前还存在很多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检察官的法律素养和职业道德还不能完全适应司法责任制改革的新要求;二是检察院的法律保障和服务还不能完全满足新时代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新需求;三是检察工作的着力点突破点还需要适应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公益诉讼改革后的新形势。这些问题,我们将高度重视,认真思考,努力加以解决。

2018年,区检察院工作总体思路是:全面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践行区委二届三次党代会精神,紧紧围绕区委12235”总体部署和“七项重点工作”,坚持“各项工作创一流、多项工作争第一”的工作基调,主动适应新形势新要求,持续强化法律监督,全面从严治检决胜脱贫摘帽,加快建成幸福美丽达川作出新贡献。

一是深化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服务中心大局。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和区委二届三次党代会精神,坚定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揽检察工作,始终紧盯脱贫攻坚、绿色发展和防范风险三大领域,在助力脱贫奔康、加强生态环境资源保护、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关爱未成年人成长等方面更加主动、更有作为。

二是主动适应维稳创安新战略,全面履职尽责。把握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围绕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牢牢抓住影响群众安全感、幸福感问题,突出惩治群众深恶痛绝的黄赌毒黑拐骗等犯罪活动,深化打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行动,依法严惩侵害妇女、儿童、残疾人权益犯罪。

三是主动适应深化改革新局面,推进公益诉讼。进一步完善司法责任制,推进内设机构扁平化改革,推进智慧检务建设,建立监察体制改革衔接机制。扎实开展公益诉讼工作,加强与行政机关、人民法院、环保组织等协调沟通,建立联席机制,努力形成党委领导、政府支持、人大监督、各界协作的公益诉讼新格局。

四是主动适应主责主业新任务,维护公平正义。紧紧围绕人民群众对法律的新需求,突出法律监督主责主业,充分运用抗诉、纠正违法、检察建议等手段方式,全面加强刑事立案侦查、民事行政审判执行、刑罚交付执行等诉讼环节的法律监督。

五是主动适应从严治党新要求,提升队伍素质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专题教育,筑牢理想信念;严守政治纪律和规矩,严格执行重要工作请示报告制度,强化接受人大政协及群众监督意识;完善司法办案内控机制,深化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强化司法作风建设,落实两个责任;健全人才培养长效机制,提升队伍整体素质。

各位代表,新时代新征程,新气象新作为,区检察院将始终坚持党委领导、人大政协监督,认真学习贯彻本次会议精神,自觉把贯彻落实区委重大决策部署融入具体检察工作之中,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为夺取脱贫奔康攻坚战建成幸福美丽达川伟大胜利努力奋斗!

 

 

 

 

 

名词解释

 

1两法衔接:是指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主要指工商、税务、烟草、质监、药监等行政执法机关在依法查处行政违法行为过程中,发现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依法向公安机关、检察机关等司法机关移送案件的一种工作衔接机制。同时,它也包含公安司法机关在办理刑事案件过程中,对虽然不构成犯罪、不需要处以刑罚,但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案件,依法移送有关行政机关进行处理的工作机制。加强两法衔接工作中,检察机关的主要职责是发现、建议和监督行政执法机关向司法机关及时移送涉嫌犯罪的案件,对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立案或者立而不侦、久侦不结等情况开展立案监督。

2轻刑快办:指对案件简单、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认罪的轻微刑事案件,在遵循法定程序和期限、确保办案质量的前提下,简化工作流程、缩短办案期限的工作机制。

35153“5”即达州市达川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办案权限补充规定》《检察官岗位职责规定》《检察官办案流程》《法律文书核阅制度》《检察官联席会议制度》;“1”即《达州市达川区人民检察院案件承办确定实施办法》;“5”即达州市达川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绩效考核实施细则》《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绩效考核奖金分配实施细则》《检察业务部门办案组织形式》及达州市达川区人民检察院《领导干部办案及办案情况通报规定》《调配检察官异地履行职务规定》;“3”即达州市达川区人民检察院《检察人员司法责任追究办法》《关于贯彻执行〈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纠正、记录、通报及责任追究规定〉和〈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的规定〉的实施细则》《司法办案内部监督制约办法》。

4命名检察官办公室:自司法责任制改革以来,检察官办案主体地位日益凸显,检察权运行机制日益完善,然而对员额检察官办案质效考核分数如何量化却实属难题。达川区人民检察院通过积极研究,勇于探索,创新设立两个命名检察官办公室即戴昌松检察官办公室和吕兰铅检察官办公室,两名检察官政治素质过硬、业务能力突出、检察经验丰富且具有15年以上检察一线办案经历,分别负责对案件进行事前审查事后评查,依法独立行使办案职权,独立承担办案责任,直接对检察长或检委会负责。旨在通过明确分工、无缝衔接,健全机制、细化考核,运用结果、监督问责,全面实现检察官办案质效考核分数客观量化,切实促进全院办案质量提档升效。

5】公益诉讼:是指对损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违法行为,由法律规定的特定机关和组织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制度公益诉讼保护的是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201771日,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正式实施新修订的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正式确立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公益诉讼分为民事公益诉讼和行政公益诉讼,监督的范围主要有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资产领域、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四大领域。

达州市达川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8120第二届达州市达川区人大第三次会议上

达州市达川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徐学锋

 

各位代表:

我代表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查。

2017年,区检察院在区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区政协的有力监督下,区政府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认真贯彻落实区二届二次党代会人代会政协会精神,紧扣区委总体部署,坚持各项工作创一流、多项工作争第一工作基调,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为全面从严治党、决战脱贫奔康提供了强有力司法保障。

一、力学笃行三会精神,全力保障服务发展

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贯彻区三会精神,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始终从保障和服务全区发展稳定大局来思考和谋划检察工作,以解决突出问题为突破口和主抓手,将区委各项部署分解落实到具体责任人,切实做到思想到位、行动对标。主动向区委报告重要部署和重大工作5次,主动向区人大区政协报告工作9次,主动参与区政府安排的预防、维稳等21次,区检察工作先后得到省、市检察院、区四大班子主要领导批示肯定11次。

强化服务举措。先后制定《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和保障达川绿色发展的实施意见》等5个服务文件,开展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破坏环境资源犯罪” 两个专项检察监督行动,主动介入严重环境污染问题的整治,参与督办环保信访案件10件;加强两法衔接1,制定《达州市达川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实施办法》,督促行政部门移送案件8深化职务犯罪预防,在重点行业、重点乡镇开展警示预防15次,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600余次,开展预防调研5

保障脱贫攻坚。开展查办扶贫涉农领域犯罪专项行动,打击村霸和宗族恶势力犯罪。帮助对口帮扶点碑高乡永必坝村制定脱贫规划,发展增收产业,落实帮扶措施,协调资金硬化通村公路10余公里,出资5万元改建村活动室、文化广场,顺利实现贫困村退出。帮扶工作得到各级肯定,区检察院被区委表彰为十佳帮扶部门,派出的第一书记黎山川被省委表彰为全省优秀第一书记,并获得达州市五一劳动奖章。

二、宽严打击刑事犯罪,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依法严厉打击刑事犯罪。全年共批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274人,同比上升6%;起诉432人,同比上升20%。其中,批捕非法制造买卖枪支弹药、危险驾驶等危害公共安全犯罪19人,起诉76人;批捕故意杀人、重伤害、抢劫等恶性犯罪 54人,起诉62人;批捕金融诈骗、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等犯罪36人,起诉41人,如办理的中川信投资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三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一年至四年有期徒刑;批捕扰乱市场秩序、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等犯罪18人,起诉24人,如办理的吴某加工牛血旺添加甲醛案,吴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

宽严相济化解社会矛盾。对不符合批捕起诉条件的,不批捕76人,不起诉13;轻刑快办284人;刑事和解21件。如办理的杨某合同诈骗案,办案人员千方百计联系杨某在江西的亲属来达川与被害方进行刑事和解,为被害人挽回17万损失,杨某也得到从轻处理,被害被告双方均给区检察院送来锦旗,该案在全省检察系统四对照四提升,做忠诚卫士活动中作为典型案例宣讲。认真践行区委“315”群众工作法,创新开展律师参与涉法涉诉案件处理,办理控告举报申诉68件,妥善处理历史涉检信访老案4件;8名刑事被害人实施司法救助,发放救助资金5.3万元;办结国家赔偿案件1件,息诉刑事申诉案件3件。

主动作为创新社会治理。坚持法制宣传紧密贴近法治实践,开展防范打击非法集资等主题宣传9次,与达州电视台联合制作《达州检察档案》普法节目5期,开展法治进校园巡讲9次,制作未成年人法制教育宣传3期,发布《2017年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白皮书》制定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等4个文件,建立未检捕诉监防一体化工作机制,创新将社工组织引入涉罪未成年人帮教挽救工作。办理未成年人刑事犯罪29人,坚持少捕、慎诉、少监禁原则,不逮捕6人,不起诉1人,附条件不起诉4人,诉前非羁押率达到66.67%

三、依法惩职务犯罪,全力推进反腐斗争

突出查办大案要案。全年共立案查办贪污贿赂案件18人、渎职侵权案件5人,同比上升109%。大案比例100%,涉及县处级干部2人,科级干部5人,为国家挽回损失100余万元。所立案件全部侦查终结,全部起诉法院。典型案件有达州市人防办副主任蒋某、副调研员唐某、工程科长苟某等人受贿、滥用职权系列案件,区供销社原主任罗某受贿案,区农办原副主任黄某受贿案等。市人防系统贪渎案的查办得到省、市检察院的肯定。

坚决查办涉农惠民领域职务犯罪。认真落实区委要求,紧盯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脱贫民生领域微腐败,开展专项行动,查处涉农扶贫惠民领域案件11人,涉案金额90余万,涉及农村基层组织人员8人。典型案件有金垭镇金通村原支部书记黄某伙同村主任米某贪污扶贫开发款案,堡子镇耿石村原书记朱某伙同村主任张某在管理洪灾救助资金中索贿案。

四、不断强化诉讼监督,全力维护公平正义

立案和侦查活动监督有新成效。监督公安机关立案9人、撤案5人;纠正公安机关漏捕8人、漏诉14人、侦查活动违法行为12件。如追诉的贩毒中间人何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审判活动监督有新发展。创新建立全市首个出庭公诉远程指挥中心派员出庭支持公诉307件,建议法院适用简易程序73件,对确有错误的刑事判决依法提出刑事抗诉5。如抗诉的王某开设赌场适用缓刑案,发回重审后王某被改判有期徒刑十个月。

刑罚执行监督有新进展。依托区社区矫正中心派驻检察室,建立社区矫正信息共享平台,对全区范围内331名社区矫正人员的交付、变更、终止执行和监督管理等矫正环节实现实时监督。纠正社区服刑人员违规行为25次,发出检察建议1份,建议收监执行3人。

民事行政监督有新举措。主动与区法院会签《关于民事执行与检察监督相衔接的实施办法》,在区法院执行局创新设立民事执行检察工作联络室。办理民行诉讼结果监督2件、民事审判活动监督5件,行政违法行为监督5件。

五、稳妥推进检察改革,全力落实司法责任

司法责任制改革基本完成。员额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分类管理到位,25名员额检察官全部配置办案一线;制定“5153” 3司法责任制改革配套方案,在全省率先创新设立两个命名检察官办公室 4,强化员额检察官办案质效考核评价;严格贯彻执行《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的规定》等规定,实现干扰办案零发生。

公益诉讼改革正式启动。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关于深入推进公益诉讼5工作的实施意见》和高检院、省院关于全面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的通知要求,主动向区四大班子专题汇报公益诉讼工作情况,起草区委推进公益诉讼实施办法。办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1件,发出全市首例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

配合监察体制改革任务完成。严格按照上级关于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要求,鲜明政治态度,严明组织纪律,去年12月底以前顺利完成检察机关涉改3个部门机构职能编制划转、人员转隶、案件线索清理移交等工作,确保我区监察体制改革有序进行。

六、持续加强自身建设,全力提升检察公信

加强机关党建。强化党组抓党建主体责任,落实三会一课” 制度,组建更名党支部4个,发展党员5名,开展四对照四提升专题教育活动,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举办司法为民小故事讲述、党建知识竞赛、演讲比赛,基层党建工作获得区委表彰;落实 三个从严要求,压紧压实 两个责任;建设达川检察记忆等文化载体大力培育达川检察文化。

加强内外监督。开展规范建设年活动,健全12项工作机制,狠抓内部工作规范;完善检察服务大厅一站式服务,建成电子检委会系统,狠抓执法办案规范。建立定期向人大政协报告工作接受监督机制,专题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诉讼监督工作;加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日常联络,邀请23名代表委员视察检察工作6次、评议出庭公诉4次。

加强队伍建设加强班子战斗力建设,实施人才强检工程,公招大学本科生9名,选调优秀人才3名,招录聘用制书记员28名;组织干警参加高层次培训26人次,开展实战练兵、拓展训练2次。6名干警参加上级业务技能竞赛获得业务能手称号,15个集体、29名干警受到省市区委和省市检察院表彰。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是达川检察人努力拼搏、锐意进取的一年,也是达川检察院服务大局、奋发有为的一年,各项工作取得了较好成绩,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区委坚强领导、区人大区政协加强监督、区政府和社会各界大力关心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区检察院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达川检察工作目前还存在很多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检察官的法律素养和职业道德还不能完全适应司法责任制改革的新要求;二是检察院的法律保障和服务还不能完全满足新时代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新需求;三是检察工作的着力点突破点还需要适应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公益诉讼改革后的新形势。这些问题,我们将高度重视,认真思考,努力加以解决。

2018年,区检察院工作总体思路是:全面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践行区委二届三次党代会精神,紧紧围绕区委12235”总体部署和“七项重点工作”,坚持“各项工作创一流、多项工作争第一”的工作基调,主动适应新形势新要求,持续强化法律监督,全面从严治检决胜脱贫摘帽,加快建成幸福美丽达川作出新贡献。

一是深化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服务中心大局。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和区委二届三次党代会精神,坚定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揽检察工作,始终紧盯脱贫攻坚、绿色发展和防范风险三大领域,在助力脱贫奔康、加强生态环境资源保护、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关爱未成年人成长等方面更加主动、更有作为。

二是主动适应维稳创安新战略,全面履职尽责。把握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围绕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牢牢抓住影响群众安全感、幸福感问题,突出惩治群众深恶痛绝的黄赌毒黑拐骗等犯罪活动,深化打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行动,依法严惩侵害妇女、儿童、残疾人权益犯罪。

三是主动适应深化改革新局面,推进公益诉讼。进一步完善司法责任制,推进内设机构扁平化改革,推进智慧检务建设,建立监察体制改革衔接机制。扎实开展公益诉讼工作,加强与行政机关、人民法院、环保组织等协调沟通,建立联席机制,努力形成党委领导、政府支持、人大监督、各界协作的公益诉讼新格局。

四是主动适应主责主业新任务,维护公平正义。紧紧围绕人民群众对法律的新需求,突出法律监督主责主业,充分运用抗诉、纠正违法、检察建议等手段方式,全面加强刑事立案侦查、民事行政审判执行、刑罚交付执行等诉讼环节的法律监督。

五是主动适应从严治党新要求,提升队伍素质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专题教育,筑牢理想信念;严守政治纪律和规矩,严格执行重要工作请示报告制度,强化接受人大政协及群众监督意识;完善司法办案内控机制,深化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强化司法作风建设,落实两个责任;健全人才培养长效机制,提升队伍整体素质。

各位代表,新时代新征程,新气象新作为,区检察院将始终坚持党委领导、人大政协监督,认真学习贯彻本次会议精神,自觉把贯彻落实区委重大决策部署融入具体检察工作之中,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为夺取脱贫奔康攻坚战建成幸福美丽达川伟大胜利努力奋斗!

 

 

 

 

 

名词解释

 

1两法衔接:是指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主要指工商、税务、烟草、质监、药监等行政执法机关在依法查处行政违法行为过程中,发现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依法向公安机关、检察机关等司法机关移送案件的一种工作衔接机制。同时,它也包含公安司法机关在办理刑事案件过程中,对虽然不构成犯罪、不需要处以刑罚,但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案件,依法移送有关行政机关进行处理的工作机制。加强两法衔接工作中,检察机关的主要职责是发现、建议和监督行政执法机关向司法机关及时移送涉嫌犯罪的案件,对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立案或者立而不侦、久侦不结等情况开展立案监督。

2轻刑快办:指对案件简单、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认罪的轻微刑事案件,在遵循法定程序和期限、确保办案质量的前提下,简化工作流程、缩短办案期限的工作机制。

35153“5”即达州市达川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办案权限补充规定》《检察官岗位职责规定》《检察官办案流程》《法律文书核阅制度》《检察官联席会议制度》;“1”即《达州市达川区人民检察院案件承办确定实施办法》;“5”即达州市达川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绩效考核实施细则》《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绩效考核奖金分配实施细则》《检察业务部门办案组织形式》及达州市达川区人民检察院《领导干部办案及办案情况通报规定》《调配检察官异地履行职务规定》;“3”即达州市达川区人民检察院《检察人员司法责任追究办法》《关于贯彻执行〈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纠正、记录、通报及责任追究规定〉和〈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的规定〉的实施细则》《司法办案内部监督制约办法》。

4命名检察官办公室:自司法责任制改革以来,检察官办案主体地位日益凸显,检察权运行机制日益完善,然而对员额检察官办案质效考核分数如何量化却实属难题。达川区人民检察院通过积极研究,勇于探索,创新设立两个命名检察官办公室即戴昌松检察官办公室和吕兰铅检察官办公室,两名检察官政治素质过硬、业务能力突出、检察经验丰富且具有15年以上检察一线办案经历,分别负责对案件进行事前审查事后评查,依法独立行使办案职权,独立承担办案责任,直接对检察长或检委会负责。旨在通过明确分工、无缝衔接,健全机制、细化考核,运用结果、监督问责,全面实现检察官办案质效考核分数客观量化,切实促进全院办案质量提档升效。

5】公益诉讼:是指对损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违法行为,由法律规定的特定机关和组织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制度公益诉讼保护的是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201771日,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正式实施新修订的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正式确立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公益诉讼分为民事公益诉讼和行政公益诉讼,监督的范围主要有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资产领域、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四大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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